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加速构建低碳发展新格局,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第二批27个国家碳达峰试点。这是继2023年首批35个试点后,我国碳达峰试点建设的又一次重要部署。
此前,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根据《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四大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安全降碳。
试点城市主要建设任务包括:1.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3.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4.加快城乡建设低碳转型。5.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试点园区聚焦于:1.加快提升能源清洁化利用效率。2.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3.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水平。4.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5.提升减污降碳协同能力。
此次试点扩容标志着我国碳达峰行动进入深化落地阶段,逐步向《建设方案》提出的“100个试点”目标迈进。
相关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503/t20250324_1396767.html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311/t20231106_1361806.html
作者:Qi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