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布2025—2027年ESG工作方案 打造可持續發展先鋒城市
2025-03-19 23:20

2025年3月18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深圳市推動環境社會治理(ESG)體系建設 助力打造可持續發展先鋒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著力構建以企業ESG實踐為主體、具有深圳特色的ESG標準規範體系為支撐、綠色產業鏈供應鏈和投融資環境為核心的ESG生態體系,旨在加快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搶抓碳達峰碳中和巨大機遇,推動深圳成為國內外ESG高質量發展先行示範區,打造可持續發展先鋒城市。

2024年以來,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國家財政部及京、滬、深、港證交所等機構陸續發布可持續披露準則,指導企業ESG披露。

工作方案指出,深圳具備先進制造業實力強、進出口規模體量大、綠色低碳發展競爭力強和金融服務業發達等優勢,應力求在對接國際規則與滿足國內市場需求之間探索銜接國際、體現中國特點和深圳特色的可持續發展路徑。

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四個原則”:

• 銜接國際,兼收並蓄——主動對接國際準則(如IFRS、GRI等)和應對歐盟相關規則(如CBAM、CSRD等);提出深圳市ESG標準體系和企業機構ESG實踐要求。

• 循序漸進,重點突破——聚焦新一代電子信息、綠色低碳、數字與時尚、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與健康等重點領域,推動從上市公司向非上市企業、從大型企業向中小企業的ESG信息披露;

•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 充分發揮市場導向性作用、企業主體作用、各類市場交易機制作用,創新ESG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強ESG金融深港交流合作。

• 應用導向,創新驅動——廣泛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數字 化手段,深入推動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發展 ESG新型商業模式。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7年實現以下目標:

• 市屬直管企業和國企控股上市公司ESG披露全覆蓋;

• 重點領域深圳A股上市公司ESG披露率力爭達到60%;

• 制定不少於10項ESG相關標準指南;

• 培育或引進不少於10家ESG披露、鑒證、評級知名服務機構,並培育不少於30家具有國際影響力的ESG實踐先鋒企業形成示範效應;

• 可持續發展掛鉤金融產品規模及服務效益持續提升;

• 基本形成頭部企業ESG高水平實踐、綠色產業鏈供應鏈體系高標準建設、ESG投融資市場高質量發展的生態體系。

為落實上述目標,工作方案提出以下重點任務:

1. 構建深圳特色ESG標準體系

搭建ESG全流程服務標準,強化企業ESG管理標準建設。支持咨詢機構、金融 機構、行業協會和研究院所等積極參與國內外可持續準則和行業標準制定,發布通則標準和深圳特色行業可持續信息披露指南,探索鑒證規範和實操指南,研制評級標準。制定環境管理、社會責任、關鍵風險領域合規標準,提升企業現代治理能力和可持續發展水平。

2. 分類施策提升ESG實踐水平

針對市屬國企、外貿企業、出海企業及民營中小企業等不同群體,分別提出深化ESG治理、推動綠色貿易、提升國際競爭力及激勵中小企業踐行ESG理念的具體舉措。同時,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ESG咨詢服務機構,並支持開展ESG創新試點。

3. 促進ESG投融資體系發展

設計提供碳排放核算及投融資環境效益測算工具,強化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建立ESG投融資企業和項目庫,並豐富ESG金融產品與服務。為ESG評級良好企業、中小企業等提供ESG融資便利。支持境外投資者參與深圳綠色金融市場。

4. 數智化賦能與對外合作交流

通過擴大ESG數據資源供給與開發利用,建設行業特色ESG數據庫,打造數據要素典型應用場景。同時,推動ESG國際交流合作,深化粵港澳大灣區ESG交流合作。探索構建深圳、香港、澳門ESG 標準和評價互認體系,推動標準規則“軟聯通 ”。研究豐富綠色低碳、新能源、ESG相關產品,加強綠色金融、可持續供應鏈管理等方面合作。

5. 保障機制建設

建立ESG發展部門協調機制。培育引進專業人才,鼓勵ESG學科建設、產業孵化和職業培訓協同開展。支持各區依法依規對重點產業園區ESG試點、企業ESG能力建設、項目綠色投融資等給予財政支持。發布ESG實踐先鋒案例,發揮示範作用,提高全社會認知度和參與度。

編者按:

此次深圳市推動ESG體系建設的工作方案,不僅明確了未來三年深圳在環境、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方面的發展方向,也為各類企業尤其是國企、外貿及中小企業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引。通過標準體系建設、分類施策和投融資支持,深圳正全力打造一個高標準、高質量的ESG生態體系,為實現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Qi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