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特區政府辦公場所飲用水供應商被曝造假事件引發關註。議員呼籲加強招標把關和認證程序,提倡檢測報告加二維碼標識,幫助核實機構真偽,以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今年6月,物流服務署(物流署)通過公開招標,將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的樽裝飲用水供應合約批給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鑫鼎鑫),以5294萬元訂購188萬瓶“鑫樂”飲用水,合約為期36個月。同期,物流署將九龍的供應合約批給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以4762.38萬元訂購200.1萬瓶“COOL清涼”飲用水;將新界和部分大嶼山的供應合約批給時貿國際有限公司,以6549.4萬元訂購251.9萬瓶“Happy喜士”飲用水。
其中,鑫樂及Happy喜士為內地品牌。
根據“鑫樂”外包裝,該產品的包裝商為“鑫鼎鑫”,制造商為“樂百氏”“觀音山飲用水”及“羊臺山飲品”。
公務員對該陌生且曾多次上黑名單的品牌“樂百氏”缺乏信任,因而引起公眾關註。
8月3日,在2025年《施政報告》地區咨詢會後,媒體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問涉及飲用水安全問題。
行政長官李家超對此表示:“有關飲用水的問題,我們當然非常重視安全,而招標制度亦充分說明我們的要求是嚴格的。首先,任何人投標都必須有一個認證,這是獨立實驗室對於水質安全的認證,是必須提供的。另外,我們亦有制度要求它在不同時段再提交認證,即不是只在招標時,其安全有認證書確立後就一次過,我們會不時要求它再提供認證。而事實上,我們亦有抽驗制度,有關當局不時都會抽驗其水質安全。在這方面,如有發覺任何不符合標準,我們可以即時取消跟它的合約關系。我們在任何制度方面的安全標準是嚴格的,安全標準是世界標準,所以在這方面,我對整個制度有效而且嚴格執行很有信心。”
然而,情況迅速出現變化。樂百氏主動致函物流署,稱未曾提供或授權任何人提供飲用水予港府,與中標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來往。
8月16日,物流署表示因未能信納鑫鼎鑫能繼續履行合約,遂決定根據合約條款暫停合約。
8月20日,香港政府表示,政府已即時終止所有與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有關聯的合約。
盡管合約存在重大問題,政府化驗所抽檢部分涉案瓶裝水樣本後確認暫時未發現危害健康,可安全飲用。
事件曝光後,外界普遍質疑香港政府在采購過程中把關不嚴,僅以“價低者得”為主要原則,而忽視了對投標者資質、品牌授權及檢測報告真偽的核查。
民建聯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黃俊碩指出,今次樽裝水投標造假事件,凸顯特區政府在招標過程中要加強審核程序,如今次事件中鑫鼎鑫除了涉嫌訛稱樽裝水制造商是樂百氏(廣東)有限公司外,又向政府提交懷疑虛假的水質測試證明書,顯示采購程序中的報告核實環節存在風險,建議政府加強檢查,如要求檢測報告內要加入二維碼等科技標識,方便物流署及相關人員掃描後連結至獨立系統,核實提交報告的機構及內容是否屬實,從而遏止造假行為。
他建議對於新中標的公司,在開標後的三四個月內,應由物流署本身或借助獨立的會計師或律師,對中標公司進行財務及文件調查,而海外不少國家亦有此類要求。
另外,物流署2023年曾采用計分制審批標書,價格占50%,另外50%則是考慮投標公司有否創新建議和技術,但今次樽裝水事件中卻只以價格作評審準則,在「價低者得」原則下批出合約予鑫鼎鑫。黃俊碩指出,所有投標也應維持計分制, 政府作為最大采購機構,投標政策應兼顧推動ESG(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鼓勵企業創新和技術提升,“可以調整計分比例,例如75%價格對25%技術,或者三七開,以避免完全「價低者得」的情況,減少問題發生並提升市場競爭性。”
作者:Qinger